广州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管理规定
2024年05月27日
| 来源:广州南方航空报关有限公司

1 总则

1.1  目的

    根据南航集团、贸易公司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结合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南方航空报关有限公司(南航关务管理部)

1.3  组织机构

   成立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组长由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简称“办公室”),设在行政管理室,主任由行政管理室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项目组负责人及安全岗位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4 内容

1.4.1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报关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公开发布的以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记录或保存的信息。

1.4.2  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

1.4.3  报关公司发布信息涉及其他企业或者社会机构的,应当与有关机构或者企业及时沟通、确认。

信息公开的范围

2.1 信息公开内容

2.1.1  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2.1.2  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2.1.3  企业经营资质。

2.1.4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1.5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2.1.6  上级主管单位检查发现重大问题整改情况。

2.1.7  公司及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置情况。

2.1.8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1.9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2 不予公开信息

2.2.1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2.2  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审议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2.2.3  经核定,可能对他人隐私和名誉构成侵害、对相关人员或社会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企业及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的信息。

2.2.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2.3 需经相关机构确认后发布的信息

2.3.1  报关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发文。

2.3.2  其他机构联合报关公司发文。

2.3.3  拟公开发布的信息依照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需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未经同意不得发布。

2.4  予以澄清的信息

    报关公司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3 职责

3.1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健全完善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报关公司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

3.2 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3.2.1  负责与贸易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沟通联络,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出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和计划,研究制定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3.2.2  梳理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内容,制定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完善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明确责任,规范流程。

3.2.3  改善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在南航官方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在专栏上公开发布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清单。

3.2.4  按照规定及时提供、审核、公开发布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信息。

3.2.5  负责报关公司重大信息公开的报审,负责与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协调落实报关公司重大信息公开的联动发布。

3.2.6  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解决报关公司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2.7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 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4.1 官方网站

4.1.1  南航集团官方网站是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对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的依据、范围、联络方式等进行公示。行政管理室为网站信息公开主管责任部门,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维护。

4.1.2  南航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公司工商信息、治理结构、经营资质等企业基本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实时发布重要新闻、业务动态和经营活动信息。

4.1.3  在南航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前需要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发布。

4.2 公开信息规定

4.2.1  公开信息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集团和贸易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密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并上报贸易公司保密办公室审定。

4.3.2  信息公开遵循“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形成信息的部门是实施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审核信息以及确定信息是否公开的主体,是负责提供、审核、公开发布职责范围内相关信息的主体。

4.4  信息按以下规定履行公开程序

4.4.1  各形成信息的部门依照本办法、《国家保密法》等相关规定,在起草涉及信息公开的文件材料时应标明公开属性(公开、不公开)。

4.4.2  形成信息的部门对公开属性进行审核,并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发布。

4.4.3  形成信息的部门在办文之外制作的信息,需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履行报批程序后进行公开。涉及南航之外的单位,应事先沟通一致,重大信息应报上级批准。

4.4.5  原则上信息公开审核程序由形成信息的部门通过OA办公系统完成审批。

4.4.6  按照上述程序完成审核手续的拟公开信息,由形成信息的部门按规定的公开形式进行公开发布。

4.4.7 报关公司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责任部门

发布时间

发布形式

对应集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

企业基本信息

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行政管理室

随时

集团官网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治理结构

行政管理室

随时

集团官网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经营资质

行政管理室

随时

集团官网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组织架构

行政管理室

随时

集团官网

企业基本信息

国有资本运营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综合、所有者权益总额、归母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审计报告已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财务管理室

每年(待上级批复后)

集团官网

国有资本运营

重大问题整改

上级主管单位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政管理室

按上级要求披露

集团官网

重大问题整改

突发事件处理

公司及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置情况

行政管理室

因需发布

集团官网

突发事件处理

履行社会责任

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行政管理室

因需发布

集团官网

履行社会责任

其他信息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司决策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各项目组

因需发布

集团官网

其他信息

5  风险评估和监督管理机制

5.1  风险评估

    建立信息公开风险评估机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载体和形式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整改,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5.2  监督管理

5.2.1  建立信息公开运行和管理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司《员工重要贡献和负面行为清单》进行考核。对不严格执行本办法、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程序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令其纠正,消除负面影响,并依照有关规定和制度追究相关的责任。

5.2.2 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预算,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6  附则

6.1  解释

    本办法由报关公司行政管理室负责解释。

6.2  施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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