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
2021年08月27日
| 来源:广东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总则

  1.1  编制依据和目标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政府、企业、公民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依法获取广东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治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进一步推进阳光南航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电商公司在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电子商务主要业务等职责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利益相关方和组织公开的企业相关信息。

  1.3 总体要求

  a)  电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b)  电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来源部门(指提供信息内容的相关业务部门)对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审批流程等负责。

  2  信息公开的范围

  2.1  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详细内容见附件。

  a)  本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

  b)  电商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c)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d)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e)  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

  f)  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

  g)  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h)  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i)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j)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2  不予公开的信息

  a)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b)  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c)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d)  可能对他人隐私和名誉构成侵害、对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企业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带来影响的信息。

  2.3  需要沟通确认的情形

  拟发布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a)  电商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发布的信息;

  b)  其他机构联合公司发布的信息;

  c)  拟发布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需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未经同意不得发布。

  3  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

  信息公开遵循“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来源部门是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

  a) 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确定流程;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清单;形成《广东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b) 综合管理部负责统筹各部门审定信息的发布,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

  c)  按照“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来源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提供本制度附件明确的信息,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的应当在南航股份公司官网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其他语种版本。

  d)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信息来源部门根据需要发布在南航股份公司官网“信息公开”栏目。

  各相关部门应当确定1-2名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解决和反映信息公开工作遇到的问题。联络人名单应报综合管理部备案,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将新联络人名单报备综合管理部。

  4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4.1  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a)  南航股份公司官方网站是电商公司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对信息公开的法定依据、信息范围、信息公开内容、联络方式等进行公开;

  b)  南航股份公司官方网站应与国资委网站、南航官方微博、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手机客户端等进行有效链接,确保以不同方式公开的信息能及时有效公开。

  4.2  其他方式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还可通过如下等方式进行公开;

  a) 对于经营性重大事项(如重大改制重组、社会责任报告等)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证券监管法规在相关渠道进行披露;

  b) 南航股份公司官方新媒体(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发布企业重大信息及业务动态;

  c) 南航股份公司所属报刊、杂志等根据需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d)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公开的渠道。

  4.3  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

  各信息来源部门对发布在“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按以下规定履行公开程序:

  a) 各信息来源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南航股份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附件中列明的公开信息,如在某一阶段不宜公开或处于商业秘密保密期内的,待可以公开或解密后在履行公开程序。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南航股份公司保密部门审定;

  b) 各信息来源部门在实施信息公开时(包括信息的发布、更新、撤销等),应由本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重要信息的公开应报电商公司领导批准,或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审议程序。各信息来源部门可将经过审批并对外发布在其他渠道的信息,通过链接、转发、复制等方式发布在“信息公开”栏目;

  c) 涉及其他单位(包括南航内、外部单位)职能范围的信息,须相关单位会签同意;

  d) 信息来源部门按程序完成审批后,将信息公开内容发送给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筹将信息公开内容发送给南航营销委办公室,由信息中心在南航股份公司官网“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更新、撤销等操作。

  5  监督管理机制

  5.1  信息公开日常运行和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对照信息公开清单,检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在南航股份公司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信息。

  5.2   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综合管理部每季度召集一次信息公开工作例会,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电商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6 附则

  6.1   解释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生效

  本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责任部门

  附件

  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责任部门

栏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更新频率

信息公开依据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开;

因需发布

信息公开指南

由综合管理部对接南航营销委办公室负责公开

因需发布

信息公开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及经营资质由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室负责公开;

电商公司治理结构由财务部(公司董秘)负责公开;

电商公司组织架构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室负责公开;

随时

国有资本运营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归母所有者权益、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审计报告意见;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电商公司的年报(含关联交易信息),由财务部负责公开;

每年(待上级批复后)

重大改制重组

电商公司改制重组方面可以公开的重要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室负责公开;

因需发布

产权交易信息

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的信息,由综合管理部企业管理室负责公开;

因需发布

重大问题整改

出资人监管有关信息,以及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党委工作部纪检及监察工作岗负责公开;

按上级要求披露

突发事件处理

电商公司及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由党委工作部、综合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公开;

因需发布

其他信息

各信息来源部门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电商公司决策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因需发布

信息公开年报

电商公司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开;

每年

联系我们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的联系方式,由各信息来源部门负责公开。

因需发布

附件:
  1. 暂无附件
热读排行
南航集团网站:www.csairgroup.cn | 南航股份网站:www.csair.com | 销售服务热线:95539
Copyrights (C) 1997-202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号:粤B2-20030328号 粤公网安备44011102002695号
Copyrights (C) 1997-202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