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办法
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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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和目标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南航集团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政府、企业、公民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依法获取南航嘉源(广州)航空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治企,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中国南方航空《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1.2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在履行机供品生产、加工、配送主要业务等职责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利益相关方和组织公开的企业相关信息。

  1.3  总体要求

  a) 公司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b) 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遵循“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来源部门(指提供信息内容的相关业务部门)对应该予以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等负责。

  2  信息公开的范围

  2.1  信息公开重点内容

  详细内容见附件。

  a)本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

  b)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c) 重要人事变动;

  d)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 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

  f) 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

  g) 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h) 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i)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2.2  不予公开的信息

  a)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b) 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c)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d) 可能对他人隐私和名誉构成侵害、对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企业及社会的正常秩序带来影响的信息。

  2.3  需要沟通确认的情形

  拟发布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a)公司联合其他机构发布的信息;

  b) 其他机构联合公司发布的信息;

  c) 拟发布的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需征得有关机构同意的,未经同意不得发布。

  3  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

  信息公开遵循“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来源部门是实施信息公 开工作的主体。

  a)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确定流程;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清单等;负责汇总各部门报送的公开信息及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将完成审批程序后的信息报送至南航信息中心,通过南航集团“信息公开”专栏实施信息公开,同时做好相关台账管理;

  b)按照“谁形成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信息来源部门负责收集、提供本办法附件明确的信息,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根据需要提供其他语种版本,信息收集后经部门审批后报办公室.

  c)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根据需要按照以上程序发布在公司官网“信息公开”栏目。

  各相关部门应当确定1名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

  4  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4.1  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我公司依托南航集团公司的“信息公开”专栏为公司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将相关内容对应到到集团信息公开栏目中。

  4.2  其他方式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还可通过如下等方式进行公开:

  a) 公司官方新媒体(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发布企业重大信息及业务动态;

  b)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公开的渠道。

  4.3  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

  公司对发布在南航集团“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按以下规定履行公开程序:

  a)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附件中列明的公开信息,如在某一阶段不宜公开或处于商业秘密保密期内的,待可以公开或解密后再履行公开程序。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报公司保密部门审定;

  b)公司在实施信息公开时(包括信息的发布、更新、撤销等),应由各部门将需要公开信息报送给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信息后呈报发起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c) 涉及其他单位(包括内、外部单位)职能范围的信息,须相关单位会签同意;

  d)办公室按程序完成审批后,将信息公开内容发送给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在公司官网“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更新、撤销等操作。

  5  监督管理机制

  5.1  信息公开日常运行和管理机制

  各相关部门对照信息公开清单,检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南航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更新信息。

  5.2  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办公室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报送信息,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反馈情况等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障公司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6  附则

  6.1  解释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6.2  生效

  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责任单位

 

 附件             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内容发起责任单位

栏目

内容及责任部门

更新频率

信息公开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及经营资质由办公室负责收集;

公司治理结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

公司组织架构及重要人事变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

随时

国有资本运营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审计报告意见等;均由财务部负责收集;

每年(待上级批复后)

重大改制重组

公司改制重组方面可以公开的重要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收集;

因需发布

产权交易信息

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负责收集;

因需发布

重大问题整改

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具体内容由对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

按上级要求披露

突发事件处理

企业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置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收集;

因需发布

其他信息

根据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司决策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因需发布

以上信息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报送给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呈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送至南航信息中心,通过南航集团“信息公开”专栏实施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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