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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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包括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其薪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股东双方分别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汕头航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2.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3.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现有监事3人,1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都没有兼任监事。监事为郭静、庄汀波,职工监事为吴培锋。郭静为监事会召集人。

4.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总经理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目前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为崔华杰,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为李荃,纪委书记为潘登,财务总监为张可国,副总经理分别为高光辉、陈亦英、廖向红和张路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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